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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封市传染病医院 关于成立“两考”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的 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5-16

各科室:

依据市卫健委召开“两考”(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,以及下步执业医师考试)的会议精神,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,及时召开院办公会,传达会议精神,成立医院“两考”工作领导小组,现传达“两考”工作实施方案,具体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

组  长:张长青 梁建立

副组长:商红卫 李绍彦 赫 琰 李宝法 赖映华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在院人事科、医政科。

人事科:主要负责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。

主  任:商红卫

成  员:李  超

医政科:主要负责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工作。

主  任:李宝法

成  员:李  杰  刘俊丽

二、组织培训、宣传、教育

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,提高参加考试人员的重视程度,杜绝考试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。具体做法:

1、召开考前动员会,对医院参加本次考试的全体考试统一进行逐条解读和学习《考试承诺书》、《至考生的一封信》、《考场规则》、《人社部31号令》、《刑九》以及今年考试的新变化、新要求,让考生充分对考试各项政策和要求做到明明白白,清楚如因违纪记录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,将取消考生考试报名资格。

2、在医院OA办公网、单位网站、微信群、单位宣传栏张贴等多种形式公示《考试承诺书》、《至考生的一封信》、《考场规则》、《人社部31号令》、《刑九》以及今年考试的新变化、新要求,进行反复宣传和教育,使考生端正态度,做到零违纪、零违规。

三、在考试期间,本单位参考人员如有违纪、违规行为,按照市卫健委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定》(附后)执行,单位也根据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”,解除其个人的劳动合同,办理辞退手续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附件: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

          处理规定

2019年5月16日


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定
人社部31号令
刑法修正案(九)
致考生的一封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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